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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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9-1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根据《关于加快推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锡高管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我区企业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等“6+2+X”现代产业集群,联合国内重点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赋能无锡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按申报单位合同期内实际支付的产学研合作费用1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兑现分为两类,区本级企业由区科工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审核、兑现;非区本级企业由企业所在街道、园区负责审核、兑现。

    三、申报条件

    1.合作单位应是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含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重点引进,由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市联合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

    2.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创新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锡市雏鹰、瞪羚和准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近三年招引落地的科技型企业(2022年1月1日后注册);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须签署与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一致的技术合同,且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3.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签订正式有效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合同,合同对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时间等内容有明确规定;

    4.合作项目应有明确的科技成果产出,形成新专利、新标准、新产品等,鼓励在合同期内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单位申报并优先支持;单纯的技术转移或交易除外;

    5.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的产学研合同需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合同结束时间在2024年度内且合同已履行完毕。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2.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高新区锡企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eswnd.ixinwu.com)

    (1)登录账号,选择科技创新基金兑现;

    (2)选择产学研合作支持,产学研合作(高校—企业合作项目支持);

    (3)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

    (4)提交后等待审核;

    (5)通过审核,主管单位发文会签并通知开具收据并拨款。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二)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证明;

    (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经费相关证明,包括“企业经费拨款凭证”和“高校、科研院所经费进账凭证”和“高校出具的发票”等;

    (四)成果专利凭证或者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报告等;

    (五)项目执行总结报告(合作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六)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七)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证明材料;

    (八)其他根据协议条款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注:材料(四)、(八)根据双方协议提供,其余材料为必须提供。材料需原件扫描成pdf后上传。

    六、其他事项

    附件:

    1.无锡高新区产学研合作研发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

    2.项目总结报告

    来源:无锡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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