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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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3-17 作者: 点击:

    为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做大做强,根据《中共新吴区委新吴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新发〔2020〕12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意见》(锡新政办发〔2024〕6号)现制定发布《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引导支持方向

    2025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已有政策条款,重点支持两类项目:

    (一)专精特新发展项目(A类)。支持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实施精益管理,打造特色品牌,加强自主创新,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引领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首台套新技术新产品项目(B类)。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工业强基关键领域高端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研制,申报认定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和新技术新产品,加快产业化应用。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原则上须为在高新区(新吴区)注册、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或有关单位,“项目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 诚信守法,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等级不得为 C+及以下)。

    三、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 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 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核准制项目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核准制项目,需同时具备2个条件:前置的资格认定、评选和表彰等程序已经完成;项目支持的标准和依据明确。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即为评审制项目),且支持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同一项目在本年度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再支持。

    3.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4.企业须积极配合本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及报送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四、项目申报流程

    1.2025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须登录“锡新通—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https://ids.ixinwu.com/,选择所属街道、园区,填写项目信息,只需在系统填写申报表;不需要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已在“锡新通”注册的存量企业,可直接登录申报;新企业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后登录。

    2. 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各街道园区负责对所辖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

    3. 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项目指南”。

    五、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A类、B类项目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0:00点,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奖励资金按《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锡高管发〔2021〕26号)由区街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3.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组织通知企业积极申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企业获得感。

    4.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A 类:联系电话:81890679

    B 类:联系电话:81891392

    附件:(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1.2025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2025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来源:无锡高新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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